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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第4條

各局、室、處得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侍衛室得視業務需要分組辦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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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