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 第3條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3條

中華民國領海為自基線起至其外側十二浬間之海域。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