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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之收支及保管。 二、本基金運用之審議及考核。 三、本基金重要規章之審議。 四、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 五、本基金來源之勸募。 六、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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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