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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72條

第 四 編 出納管理 › 第 二 章 職責
公營事業出納之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 行注意事項及各該事業會計制度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事務管理規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7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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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