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第25條

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5條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24條看 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