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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 第3條

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得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旅遊運輸型態及公共運具條件,協助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規劃妥適之公共運輸定期票措施,及提供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運輸業者、票證公司配合執行中央規劃推動之公共運輸常客優惠、完善多元支付驗票環境、因應中央主管之公共運具運價調整而未反映至定期票使用者之差額及其他促進公共運輸使用相關措施,本部得提供補助。 第一項公共運輸定期票措施,具都會生活圈型態者,採單一訂價或採城際、都市內二種定期票;非都會生活圈型態者,可依單一縣市或鄰近縣市間之緊密程度及運具條件,因地制宜規劃優惠方案。 第一項公共運輸定期票措施之內容、訂價、實施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本部所定規定,研擬計畫提報本部審查核定後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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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公共運具:指提供公眾使用之交通工具,包括市區汽車客運、公路汽車客運…第4條本部對前條第一項公共運輸定期票措施之補助項目及基準如下:一、電子票證製作之費用:由本部全額補…第5條本部對觀光公共運輸服務優化及使用提升之補助項目如下:一、補助營運台灣好行路線之公路汽車客運業…第6條本辦法所定補助,與依其他法令規定得申請相同性質之補助或補貼,僅得擇一適用。第7條本部得視需要派員查核本辦法所定各項補助之執行情形,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相關業者及公益法…第8條受補助之相關業者及公益法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部得不予補助;已核定或核撥補助者,得撤銷或廢…第9條本辦法所定相關事項,本部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辦理,並得委辦直…第10條本辦法實施方案、補助期間、應檢附之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部另定之。第11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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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