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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第3條

本所設下列科、室、訓練中心: 一、培訓規劃科。 二、技術發展科。 三、證照檢定科。 四、道安輔導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八、訓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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