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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北、中、南部汽車技術訓練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第9條

各中心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但人事、會計人員之任 用,並應適用人事、會計人員任用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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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