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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船舶管理所 (以下簡稱本所) 設各課、隊、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調度課:港勤船舶及及帶解纜、給水人員之調派與連繫等事項。 二、維護課:港勤船隻之維護及檢修等事項。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課: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繫纜隊:商船靠泊帶纜、啟碇解纜及繫泊浮筒等事項。 五、港勤隊:港航、公務、裝卸、浚港分隊船員管理、督導考核及助勤調 派與船舶組合作業之計畫釐訂與指揮等事項。 六、總務室:文書、庶務、出納、財產及物料管理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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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