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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辦事細則 第4條

維護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船舶歲修與資本支出計畫之擬訂與執行事項。 二、船舶增添汰換計畫之擬訂與執行事項。 三、無線通訊設備與浮筒浮標之維修事項。 四、船舶規範之提供及各項檢丈、登記、註冊之申請事項。 五、船舶定期保養檢查及維修工程之執行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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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