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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辦事細則 第7條

港勤隊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勤船員管理考核、人力運用、調派與訓練事項。 二、港勤船舶保養之督導事項。 三、船舶工作報表、運轉及使用率等統計事項。 四、船舶防颱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事項。 五、消防、水下打撈作業之督導、水面浮筒安置與保養事項。 六、港區定期與臨時需要之演習執行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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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