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各航空站辦事細則 › 第3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各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3條

航空站等級如附表一,並得應業務需要依甲等、乙等分設各組、室、站、消防隊(班),如附表二。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各航空站辦事細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