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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各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7條

政風室掌理航空站政風事項。 未設政風室之航空站置政風員,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派員兼任,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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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