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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各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8條

主計室掌理航空站之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未設主計室之航空站置主計員,由交通部會計處派員兼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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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