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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技術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 第2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綜理全所事務並指揮所屬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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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