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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事細則 第4條

本局設企劃組、空運組、飛航標準組、飛航管制組、場站組、助航組、供應組、資訊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 各組室掌理事項,依照本局組織條例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各組室並得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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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