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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7條
交通部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委員會舉行會議時,被甄審人與委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 係者,應臨時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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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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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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