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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第1條
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科學技術基本法
第六條
第三項規定訂定。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以下簡稱研發成果):指下列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
第3條
研發成果之歸屬及運用,應符合公平、公開及效益原則,並有助於提升產業技術水準、促進整體產業發展…
第4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構)補助、委託或出資執行科技計畫時,有關研發成果之歸屬、管理及運用,應以書面…
看 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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