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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總工程司承局長、副局長之命,綜理各項技術業務,副總工程司襄助總工 程司處理業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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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