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 第15條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第15條

主任秘書承局長、副局長之命,協調本局各單位處理公務文稿及重要案件 之管制及協調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