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 第5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5條

本局設行政處,掌理文書、印信、事務管理、財務調度、國內外債務籌劃、出納、公務汽車管理及總動員業務之規劃、推行、演習測驗、督導考核等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