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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第6條

本所置課長二人,室主任一人,視察二人,專員十二人,稽查三人,課員五人,事務員一人,業務助理八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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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