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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船員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非經本會評定合格之訓練師、訓練員,不得從事船員訓練或檢定工作。 前項評定辦法由交通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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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