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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第36條

本局工友、司機、技工僱用,工作、調遣、訓練、指揮、監督、考核及解僱等由祕書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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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