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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第5條

本局業務組職掌如左: 一、觀光旅館業、旅行業、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之管理輔導事項。 二、觀光旅館業、旅行業、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證照之核發事項。 三、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之建築與設備標準之審核事項。 四、觀光從業人員培育、甄選、訓練事項。 五、觀光從業人員訓練叢書之編印事項。 六、觀光旅館業、旅行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之審核事項。 七、觀光旅館業、旅行業資料之調查蒐集及分析事項。 八、觀光法人團體之輔導及推動事項。 九、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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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