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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本局會計室職掌如左: 一、歲入歲出概算、資料之蒐集、編製事項。 二、預算之分配及執行事項。 三、決算之編製事項。 四、經費之審核、收支憑證之編製及保管事項。 五、現金票據及財物檢查事項。 六、採購案之監辦事項。 七、工作計畫之執行與經費配合考核事項。 八、公務統計編報事項。 九、會計人員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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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