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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審查觀光遊樂業籌設許可收費標準 第6條

申請人繳納審查費後,不得要求退還。但有溢繳或誤繳之情事者,得依規費法第十八條規定申請退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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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