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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 第2條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設各組、課,分 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規劃設計組:港灣規劃設計研究及圖書資料之蒐集保管事項。 二、海岸工程組:氣象、海象調查及模型試驗事項。 三、大地工程組:地質調查及土壤試驗事項。 四、港工材料組:混凝土、鋼筋及其他築港材料試驗研究事項。 五、數學模式組:電腦操作、海岸水力及土壤動力數學模式研究、結構設 計電腦化研究事項。 六、行政課:研考、文書、事務、財產管理、現金出納及其他不屬各組之 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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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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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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