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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條例 第4條

本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議事、印信典守、事務、出納及其他不屬於各組、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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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