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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8條

本細則層報交通部核定後發布施行。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之規定。第3條本所設教務、訓練發展、總務三科,辦理郵政訓練事務。各科並得分股辦事。第4條教務科職掌如左:一、訓練政策之研辦事項。二、訓練需求測定、評估及協調事項。三、策擬各層級主管…第5條訓練發展科職掌如左:一、分區訓練有關各項業務訓練計畫、課程設計及實作作業之規劃、修訂、改進事…第6條總務科職掌如左:一、印信典守事項。二、文件之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保管事項。三、…第7條本所各級人員之職責,依其職務說明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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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