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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三年四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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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