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 第1條

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終身學習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補助之對象如下:一、原住民。二、身心障礙者。三、低收入戶。四、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第3條前條補助對象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者,得依下列比率申請學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以新臺幣六千元為限:…第4條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學分證明書、繳費收據及下列文件之一,由終身學習機構初…第5條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之日起一年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第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應追繳之;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一、申請資格與…第7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