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辦法 › 第7條

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辦法 第7條

各學校清貧僑生除依照規定向學校申請工讀補助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本 會請求特別補助。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