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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測繪業評選及獎勵辦法 第3條

測繪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經評選為優良測繪業: 一、對於測繪技術,有重要研發成果。 二、提升測繪服務品質,有重大成效。 三、參與測繪學術活動,促進國內、外測繪業務交流,有重大貢獻。 四、最近三年承辦政府機關委託測繪工作,均能如期完成且品質優良。 五、參與災害緊急應變措施或協助救災工作,有重要貢獻。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具體測繪優良事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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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