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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13條

經核准設置之免稅商店,如需停業者,應於一個月前報請監管海關核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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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