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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 第2條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下簡稱刑事局)應建立與管理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以下簡稱兒少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以下簡稱本資料庫),透過兒少性影像雜湊值之驗證查詢機制,供警察機關辦理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性剝削行為之犯罪偵查使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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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