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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辦事細則 第6條

城鄉規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鄉村地區發展策略與相關計畫之調查、分析及策略研擬。 二、特定區域發展策略與相關計畫之調查、分析及策略研擬。 三、各類土地使用分區計畫之調查、分析及策略研擬。 四、其他有關城鄉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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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