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處務規程 › 第2條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處務規程 第2條

署長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處務規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