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第5條

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5條

對社政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內政專業獎章: 一、對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之業務,具有重大貢獻。 二、對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問題研究發展,具有重大貢獻。 三、對其他有關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業務,具有特殊或重大貢獻。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