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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5條

本處置組長、秘書、技正、分隊長、組員、飛行員、技士、修護員、辦事 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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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