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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辦事細則 第13條

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承總隊之命,執行本總隊掌理事項。 二、派駐科學園區管理局(新竹、中部、南部管理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高屏分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各核能發電廠、大甲溪發電廠德基分廠、興達火力發電廠)與經指定派駐單位之安全維護及保安、警備、警戒、警衛、秩序維護、刑事案件。 三、各類專案、特種警衛與外(貴)賓參訪勤務安全維護之規劃及執行。 四、保安警力派遣、勤務規劃、訓練及督導。 五、民眾陳情抗爭活動之情資蒐報及疏處。 六、交通秩序及稽查、取締、事故處理。 七、配合核能發電廠執行核安、反恐、緊急應變等演習工作及行政支援。 八、所轄之濫墾、濫伐、濫建、污染水源、盜採砂石等違反水資源保護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九、上級機關交辦事項。 十、其他有關大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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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總隊長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總隊長襄助總隊長處理隊務。第3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第3-1條督察長權責如下:一、員警勤務督導。二、員警風紀督察考核。三、員警勤務督導與員警風紀督察考核所…第4條本總隊設下列科、中心、室及大隊:一、警務科,分二股辦事。二、督察科。三、後勤科。四、訓練科。…第5條警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勤務法令規章之擬訂及執行。二、勤務區域區分及警力調配、駐地配置。三、…第6條督察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模範(績優)警察之遴薦、表揚。二、改善員警服務態度之規劃、督導及考核…第7條後勤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財產(含動產與不動產)之登記及管理。二、營繕工程之規劃、執行及督導。…第8條訓練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在職(含常年)訓練、員警進修、終身學習與員警因公出國考察計畫之擬訂、…第9條勤務指揮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重大治安狀況、交通事故、聚眾活動、災難事故等之接報、指揮、處置…第10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年度施政計畫、業務計畫之執行、督導、查核及報告。二、總隊會報之召開及…第11條人事室掌理本總隊人事事項。第12條主計室掌理本總隊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第14條本總隊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5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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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