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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國際機場旅客入出境資料處理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第3條

本中心設企劃組、系統組、操作組、資料組、縮影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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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