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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國際機場旅客入出境資料處理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第5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本中心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主任二人 ,襄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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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