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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20條

第 三 章 權責
本局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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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