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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18條

承辦學校應對比賽場地、活動場所、參賽隊職員、工作人員、媒體工作者及觀眾,採必要之安全措施,並辦理必要之保險。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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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