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舉辦準則 › 第3條

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3條

全大運名稱定為中華民國○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每年四月至五月間舉辦一次,會期以七日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舉辦準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