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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亞奧運運動競賽種類團體經費補助及輔導考核辦法 第10條

依年度計畫接受補助出國參加比賽者之運動服裝,得由亞奧運運動團體統 一規範製作,並應以兼顧美觀大方,且足以辨識其為我國國家代表隊為原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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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