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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3條

財務報表之內容如下: 一、資產負債表。 二、收支營運表。 三、淨值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附註或附表。 前項財務報表格式,如附件三之一至附件三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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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