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第35條

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5條

收支營運表之內容如下: 一、業務收入。 二、業務外收入。 三、業務成本與費用。 四、業務外費用。 五、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本期餘絀。 七、本期其他綜合餘絀。
AI 白話解釋
← 第34條看 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第3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