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第9條

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記帳憑證之編製應以原始憑證為依據,原始憑證應附於記帳憑證之後作為附件。 前項原始憑證因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入帳目等事項,得不需檢附。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